门槛放宽!这些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可直接落户上海,无需“打分”
2022年,非上海应届大学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评分方式再次调整,上海应届毕业生安置政策再次放宽——上海研究所、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上海应届大学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的基本条件。
6月28日,上海市教委、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非上海学生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通知》附件还公布了《2022年非上海学生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根据《办法》,2022年标准分为72分。
但《办法》提出,上海各研究所、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非上海学生应届高校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的基本条件。
其他世界级大学建设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级学科建设大学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当年非上海学生申请上海户籍的基本条件。
2021年公布的户籍评分办法要求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和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请条件。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大学执行。
相比之下,今年的政策范围扩大到上海各研究所、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不需要打分,符合相应的基本条件。
此外,在《办法》的用人单位要素分数中,还增加了重点地区人才引进。明确上海双一流大学应届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南北重点转型地区用人单位工作,符合上海应届大学毕业生申请上海户籍办法的基本条件。
优化新城人才落户政策始于2021年底。当时,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区试点就业,符合基本条件,可以直接落户。与前一年相比,《办法》提到的基本条件没有变化。
根据6月28日发布的《2022年非上海应届大学毕业生在上海就业申请户籍办法》,申请条件包括用人单位条件和非上海毕业生条件。
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本市户籍:
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私营非企业单位);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本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
非上海学生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本市户籍: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训,完成学业,2022年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或人就业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等。;与符合上述申请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或就业合同。中介派遣人员不予受理。
文字:新闻晨报·周到APP 记者 朱晓芳
编辑:汤婧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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